从21世纪开始,互联网和电脑的发展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,也让信息的传递更加迅速。而在音乐行业,网络让整个世界的音乐都融合交汇在一起,让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都能了解到各具特色的音乐。音乐传播越来越便利的同时,也渐渐出现了各种问题,对于音乐来说,最值得关注的就是版权问题。它关乎到音乐盗版能否被遏制、抄袭能否被定性,创作者能否持续创作等问题,不同的国家版权环境不同,相信很多人早有耳闻日本版权意识的强大,但他们天生就那么尊重版权吗,今天我们来一探究竟。
日本人的版权意识,很大程度来自于其法律的严格约束,日本在维护版权的相关法律上,可以用苛刻来形容。日本现行的版权法,颁布于1970年,修订至今,其中一项“个人违法下载刑罚化”的打击盗版条例,规定“对于被上传到网络的音乐和电影,在明知盗版违法的前提下,依旧进行下载或者拷贝的用户,将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处以2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”,后面修订还将漫画和小说也纳入了其中。就一般的法律体系而言,有期徒刑都是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会使用,这也足以看出日本在版权问题上的决心,同时严格的法律约束也不是一成不变,随着各种新兴事物的出现,日本也很勤于修改他们的版权法,让更多的新兴事物受到保护,规则也更细化,正是这样的法律基础让日本人对于版权问题如此重视。
日本对版权的严格也体现在了权益方面的保护,日本法律规定,CD或者磁带、杂志、书籍、报纸这类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东西,在一定期限内必须维持制作方宣布的统一定价。很多日本人也会去店里租各类的碟,但租碟的店里不能在新的唱片发售期出租新碟,也就是说并不能租到新的专辑。而日本在网络上,例如iTunes这类商店中的专辑,价格也并不比CD便宜。由于日本授权给中国等地生产的唱片,是低于日本市场价格的,其中存在的差价空间,导致了唱片回流日本的情况发生,为了保护在日本国内版权方的权益,2004年日本还通过修订著作权法来限制这样的回流,将这种行为纳入侵害著作权或著作邻接权的范畴。
除此之外,日本还有专门的著作权管理机构,1939年设立的JASRAC,全称日本音乐著作权协会。负责向各个渠道收取著作权使用费,并将收入分配给音乐人。除了对正常的商用音乐渠道收取使用费,2017年1月JASRAC甚至还向音乐教室要求收取著作权使用费。
这项费用并不是买曲子的钱,而是音乐课上演奏教学的版权费,原因是在音乐课上的演奏属于演奏行为,符合收取版权费的规定。这个声明一出,引起了不少日本网友的讨论,JASRAC的段子更是一个接一个,人们调侃说,如果被困荒岛,就唱两首歌,一会JASRAC的使用申请书就来了…
虽然JASRAC的做法有些苛刻,但确实保护了不少音乐版权不被侵犯,也提升了音乐人的版权收入,只要歌曲有被使用,音乐人每个月都能收到清晰透明的账单,即使没有创作了,也能享受以前创作的音乐所带来的收入。
从民族性格上来说,日本人在做事方面比较严谨,重视版权问题的同时,不光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版权利益,也时刻注意是否侵犯了他人的版权。日本的版权意识如今已经深入到家庭对孩子从小的灌输,同时在学校中也是必不可缺的教育。在日本当你想借他们的原版书去复印一下资料之类的,他很有可能会跟你说最好去买正版,以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。在学校中,老师同学们对版权的注意更是如同家常便饭,很多日本留学生朋友相信深有感触,到了日本后,因为各种版权问题所带来的不便,过了一段时间才能适应。这些对我们来说很微小甚至不会注意的事情,在他们的眼里则是如同教条一般刻在脑海里,正是日本完善的法律和长期以来对一代代人的教育,让日本的正版率达到了让世界瞩目的98%。
日本近现代,出现了很多新的事物,发展最快的要属动漫和游戏,其中日本动漫产业更是在2017年营收突破了2万亿日元,成为了第二大的国民经济支柱,这里面也少不了日本在版权保护这块的功劳。一个产业的繁荣也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,一环扣一环,正是日本的版权保护,让游戏不被抄袭、动漫不被盗版、越来越多的游戏、动漫出现,带来了更多的音乐需求,音乐行业除了唱片、演出收入,还有了配乐、版税等收入,各行各业的创作者们都得到了应有的回报,从而更加稳定的投入所热爱的事业。
我们都知道,要想做一个音乐人,最起码的要先能养活自己,只有音乐人们的经济来源得到保障,才能继续创作,虽然日本人口并不算多,但在音乐方面的发展却不容小觑。日本流行音乐的起步早于我们,长时间的发展也让日本的音乐风格更加多元,无论是经典耐听的久石让,还是独树一帜的米津玄师,或是T-SQUARE少见的融合爵士,在日本他们都能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。不得不说,日本在艺术创作方面非常厉害,但日本的版权意识也是他们音乐如此兴盛的幕后推手。
版权,限制太严格容易约束文化交流和传播,如我们现在遇到的音乐版权独家垄断,听歌要装三四个APP,版权成为了竞争武器;限制太弱则会导致侵权问题泛滥,使得我们的音乐盗版、抄袭、洗歌等现象变得严重。在法律法规方面,我们还是不够完善的,举证困难是普遍现象,有时甚至需要证明自己是自己;对侵权一方的处罚力度也不够,大多数侵权判赔,维权方其实都不够支付律师费用;高昂的维权成本,让许多受害者选择了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,整体情况还是侵权成本低、维权成本高。群众意识方面,普遍的版权意识不高,使用盗版成为了习惯,被侵权了很多人也不懂得如何维权,这一方面也跟我们的法律、普法教育有关,创作者懂得如何保护版权,使用者懂得尊重和合法使用版权,仍然有很长一段路要走。
收入方面,许多音乐人很难得到应有的收入,大部分入不敷出,除了容易被盗版、侵权,各个平台为了争夺版权,条款逐渐变得苛刻,并且分成方式一般也由各方制定,音乐人更多是处在被动的一方,最终收入能否能回到音乐人手上,或者能收入多少,都充满了太多不确定性。版权问题所带来的影响,比较严重的可能就是整个环境的创造力下降了,原创作品遭盗版、抄袭,音乐人得不到应有的收入,丧失创作动力,许多优秀的人才和作品因此淹没在人群中,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损失也不为过。
不过虽然问题重重,但我们还是有在慢慢变好的,我们国家正在通过修订著作权法完善制度,除了适当降低证明标准,也支持了一批新兴的产权保护企业,为我们的公证、举证、维权提供了诸多便利的支持,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“剑网2019”行动更是持续了15年不间断,不少专业人士也热衷于通过媒体科普版权知识,而我们的音乐付费意识也是连年提升。人们常说2000开始,我们的流行音乐发展迎来了黄金的十年,也是从那时开始,大家渐渐意识到了音乐版权的重要性,只有加强对版权的保护,才能激励那些优秀的音乐人不断创造,让我们的音乐行业有更好的发展,进入真正的良性循环。
责编:子秋
文章转载自公众号:音乐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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